问题 | 房产抵押贷款为何要提供居住担保 |
释义 | 为了降低风险,在向出资人推荐高质量的融资项目时,往往会对出资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并对用资人的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银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一、房子抵押贷款流程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要对作为抵押物房产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2、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产权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产权人的婚姻证明,可以是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7、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可以是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8、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二、购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公积金账户、社保或纳税证明;若是夫妻买房贷款,则需准备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3、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证明月收入是贷款月供的两倍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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