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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