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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败诉方把钱给法院,法院要多长时间给胜诉方?
释义
    败诉方把钱给法院,法院要多长时间给胜诉方?败诉方(责任义务人)将款交达法院后,原则上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可以是三五日、也可以是十日或二十日,但不能超过一个月)通知当事人领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八条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第九条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第十条执行款专户的款项需要支付时,执行人员应当填报有关支付案款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报经执行局长或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一)生效的法律文书、立案审批表;(二)款项到账的相关证明;(三)申请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收的,应当向法院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四)已扣缴或应当扣缴的票据或说明。财务部门支付执行款时,应当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审核。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前,应当依法扣除未缴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向当事人交付执行款时,应当同时收取和审核当事人出具的收款凭据。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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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