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几点下班,离婚都需要带哪些东西?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半。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