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借贷发生的原因:为什么借钱,借钱干什么用? 2、时间:什么时候借的钱,先汇的钱还是先写的借据? 3、地点:借据是在哪签的,现金在哪交付的? 4、款项来源:出借人的钱是哪里来的,有没有向别人借的钱或者向金融机构的贷款? 5、交付方式:钱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转账的话,从谁的哪个账户转到谁的哪个账户? 6、款项流向:借款人收到钱后用于做什么了,用了多少,还剩下多少? 7、借贷双方的关系: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什么关系,父子、亲属、朋友、同事? 借贷形式及主要条款: 1、借款合同是否为书面形式,口头达成借款合意是否有证据证明。 2、借条/欠条/收据/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签名是否确认。 3、双方对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是否有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