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生活会可以请假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公务或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请假,并提交个人自评报告,填写测评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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