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明确劳动合同中薪资待遇的影响 |
释义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条款,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条款,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应该写明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这些条款,如果因工资发生了争议还可以有此依据。所以劳动合同上最好写明工资报酬,否则是无效的合同。 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一般只要承担行政上的责任(一般来说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除非他的这种行为造成了损失,那他就要赔偿。如果真的要较真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举报。至于工资嘛,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适用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同工同酬。 二、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合同中不写工资是无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或者盖章,在劳动合同的文本上有其中的任意一个,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并不要求这两个条件同时存在。劳动合同中的章可以是公司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还可以是人事部门的内部章。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条款,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写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条款,以避免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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