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案底不可以当兵,无法通过政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着、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着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团籍的; (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法律依据:《兵役法》第二十四条,应征公民因涉嫌犯罪正在被依法监察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