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法院受理的条件 |
释义 |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包括: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且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法律分析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拓展延伸 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 法院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其中法院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首先,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文件。其次,律师的选择也是必要的,律师将协助当事人起草诉状、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此外,当事人还需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包括起诉要求、应诉期限、庭审程序等,以便在法庭上有条不紊地进行辩论。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对于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至关重要,它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理想的结果。 结语 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需要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证据、选择合适的律师以及了解诉讼程序等。只有这样,才能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理想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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