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如果调解和好或原告自动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是不被允许的。此外,现役军人的离婚也受到上述限制,但由于其特殊性质,还有另一个限制,即配偶要求离婚时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方面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夫妻一方有过错行为、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夫妻分居一定期限等。离婚案件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材料;其次,法院将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进入诉讼阶段;然后,法院将依法审理离婚案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后,法院将作出离婚判决,并解决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问题应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中包括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夫妻分居一定期限等。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在调解和好、原告自动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将受到限制。此外,现役军人离婚同样受到上述限制,但需特别注意,其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案件的具体受理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