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指职工可申请将原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缴存地,通过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以实现“零跑腿”办结。正常情况下办理后等待约10天左右可转移成功,有短信通知,短信提醒的手机号为办理时填写的,原公积金就会打到现在的公积金账户里了。 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如下: 1、确认转出地是否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平台,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者咨询相关人员; 2、确认转入地是否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平台,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者咨询相关人员; 3、公积金转移人员已在转入地拥有了公积金账号; 4、公积金转移者准备原有公积金账号,若原有公积金账号不记得了可在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账号获取或者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获取; 5、公积金转移者本人带身份证前往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时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申请表,表格内容建议先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查看并准备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