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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办老老地契和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一、什么是划拨用地
    关于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我的解答如下:划拨用地程序:第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门审批。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等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审意见等文件。第三、审查程序。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会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第四、缴费程序。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等),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要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第五、划拨决定程序。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可以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了。
    二、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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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