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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结束为啥要仲裁
释义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等事项而产生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则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工伤鉴定二次不服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用人单位已经不能申请第三次鉴定。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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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