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后是否可以继承生前一方的遗产? |
释义 | 同居关系的一方不是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嘱内容是将遗产赠送给同居者,那同居者就可以接受遗赠。但是同居者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一、遗赠是否有时间限制? 接受遗赠有时间限制。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受遗赠人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应通过什下列方式接受遗赠: 1、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三、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何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是否接受遗赠要在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表示;不接受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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