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子女户口在城市.户主去世.子女能不能继承土地
释义
    城市户口是不能确权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1、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2、等承包到期后,由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后,子女们就不能再分配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