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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范围及标准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主要介绍了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和赔偿范围。其中包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标准计算赔偿年限,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丧葬费,并介绍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标准。该解释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年限如下: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丧葬费的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此项费用没明确规定,以一般合理的实际支出为准。
    4、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在法院实际审理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都是支持的,但数额各个法院相差很大。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年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收入标准计算,最长为20年。此外,赔偿义务人还应承担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则适用相关法律解释。尽管各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有所差异,但一般情况下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
    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的限制。
    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八十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由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会同相关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共同组成,负责案件复核,并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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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