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办不下来购房合同签了算违约吗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签了贷款没下来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因为转让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2、房地产交易客体其有合法性,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合法的基本前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房地产转让是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合同签了还会办不下来吗? 即便是签了合同,也是会出现办不下来贷款的情况。比如说资金方那里审核没有通过,用户不符合放款的要求;还有比如在放贷过程中查出用户存在风险行为等,那么都是会导致办不下来的。签合同并不等于就是百分百会到账。 提醒用户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取消贷款并要求机构对合同以及个人申请信息进行销毁处理。 如果房屋首付完成后无法办理抵押,将根据失败原因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在合同中规定贷款未获批准,由谁承担违约责任,是重要的依据。如果买受人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者买受人信用记录不好,银行不予批准贷款,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按揭贷款购买房产,如果签订了合同之后遇到审核不通过无法放贷,不需要承担贷款合同违约金,但是如果由于贷款办不下来,造成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话,则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开发商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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