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设立发行股票条件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