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社保办理的所需材料和步骤 |
释义 | 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个体户需要准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并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等表格。然后前往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手续。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还需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由民政局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法律分析 个体户社保怎么办理 一、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xx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除了上述材料,个体户办理社保还需要填写以下两张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二、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结语 个体户社保办理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此外,还需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办事承诺书。办理流程为携带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还需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由民政局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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