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常识一点通」司法拍卖理论上的最低价格是多少? |
释义 | 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委托拍卖,一种是网络司法拍卖,其中委托拍卖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范,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他司法拍卖规定。 一、委托拍卖有关规定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二、网络司法拍卖有关规定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网拍二拍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网络司法变卖的变卖价为网络司法拍卖二拍流拍价。 三、理论推演 如果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方式处置相应财产,一拍保留价最低为评估价的80%,流拍后二拍保留价最低为一拍的80%,至此,保留价理论上能到评估价格的64%。法院在二拍流拍后会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如果不接受且拍卖物为不动产的,法院会启动三拍,理论上三拍还可以在二拍基础上降价20%,三拍保留价理论上能到评估价格的51.2%,三拍如果流拍的话,法院会启动变卖。 如果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相应财产,一拍保留价最低为评估价的70%,流拍后二拍保留价最低为一拍的80%,至此,保留价理论上能到评估价格的56%。二拍流拍的,法院会询问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的进入网络变卖程序。 以上数据是理论上的最低比例,关于起拍价、降价幅度等都由法院执行局合议庭合意确定,而且拍卖过程中是否有人出价均无法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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