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 |
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定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1、交通事故定责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的是哪个部门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的,而事故的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因此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的报案电话是122或110。其次,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清楚的也可以直接打给保险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交通事故在哪个部门定责 1、交通事故定责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由哪个法院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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