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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巡察每隔几年一次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再5年一次巡察。坚持问题导向,以巡视的方式开展派驻监督,是西城区一直以来对各派驻机构的要求。本次出台的重点任务清单以制度的形式把该要求固定下来,相当于把5年才能进驻一次的巡察变成了常驻的日常监督,并为如何用巡视的方式开展派驻监督指明了路径。根据要求,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上级任务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某一领域或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巡查,从专项巡查着眼查找问题,汇总分析有关问题线索,严格按制度、规定和程序办理。各派驻机构在完成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还将结合实际,增加个性化监督工作内容,采取多样性的监督方法和步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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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