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上班,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及9个管理部。6个内设处(室)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执法监察处和分支机构管理处;已经挂牌运行的分支机构是:上街管理部、巩义管理部、荥阳管理部、新郑管理部、新密管理部、登封管理部和中牟管理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