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患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
释义 | 职业病工伤认定的时间和程序:职工发生伤害或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单位未申请的,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可调查核实,但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不再核实。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由其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法律分析 一、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在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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