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歧视有哪些?遭受就业歧视,起诉公司有用吗? |
释义 | 找工作时,有些工作的要求有可能涉及就业歧视,例如“限本市户口”“年龄20-30岁,未婚”“只招男性,178cm以上”“招会计一名,硕士以上学历”“乙肝不录用”等条件。就业歧视本身是一种无正当理由的偏见,使人不能尽其才,某些条件与岗位本身的需要毫无关系,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歧视。遭受就业歧视而起诉公司的案例不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劳动争议案件有仲裁前置程序,而平等就业权纠纷被最高院归入人格权纠纷案由项下,这表明劳动者不必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而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2007年诺基亚公司乙肝歧视案等一批就业歧视案例引起劳动者反对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 李某在网上向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投简历应聘测试技术员岗位,之后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李某被录用,并谈妥了待遇问题,要他到指定的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合格后正式上班。李某本以为像诺基亚这样的大公司不会有乙肝歧视,体检结果还没出来时就主动告知人力资源负责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该负责人称,情况不太严重不会影响录取。体检结果表明,李某携带病毒不具有传染性。 但是诺基亚拒绝了李某入职,表示公司所有人在同一个饭堂吃饭,同一个环境中工作,担心会传染给公司其他人,建议李某换一份轻松点的工作。李某因此将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及其中国总部告上了法庭,请求确认诺基亚招聘中的乙肝歧视行为违法,并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 虽然本案最终判决如何没有相关报道,大概率是和解或调解结案,但无论如何诺基亚公司的声誉受到很坏的影响是肯定的。 目前的司法实务中,就业歧视的赔偿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可能还会要求用人单位公开赔礼道歉。 就业歧视纠纷容易在哪些环节发生呢?第一是规章制度,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要求就有涉嫌就业歧视的地方;第二是招聘广告,例如前面列举的各种涉嫌歧视的要求;第三是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中不能要求员工提供与上岗无关的手续、证明;第四是体检,普遍做法是先发录用通知书再让应聘者体检,极易引发纠纷,应当先体检,符合要求后再发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第五是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应聘者接触中表现出就业歧视的言行举止。 因此,遭遇就业歧视,起诉公司的后果是,如果法院查明公司确实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一般是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某些情况下公司还要赔礼道歉;如果劳动者缺少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就业歧视,诉请将无法获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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