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一、不尽赡养义务如何举证? 不尽赡养义务的举证: 1、提交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 2、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数,与被赡养人关系的证明; 3、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时间、人数、表现形式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如何对待偏心父母 (一)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三)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因为物质条件会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提高,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能够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所以物质赡养会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解决。唯有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体贴、安慰是无法从其他途径得到解决。赡养老人这一义务显得更为重要。 三、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如下: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应当及时治疗和照顾患病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差的住房; 4、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顾或者委托他人照顾老年人的树木和牲畜,收入归老年人所有; 5、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和忽视老年人;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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