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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释义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了企业因生产特点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工作年限确定休假天数,未休的年假需支付3倍工资;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无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适用于特殊工作性质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第39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如下: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二、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1、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2、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4、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6、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不定时工作制休息时间
    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
    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结语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满1年可休5天假,满10年可休10天假,满20年可休15天假。未休年假需支付3倍日工资标准。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特殊工作性质,劳动者无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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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