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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如下: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1、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2、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4、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6、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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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3: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