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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与义务
释义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收取租金、定期检查出租屋、出租屋的所有权、维修义务、出让房屋的义务等;
    2、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占有及使用房屋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支付房租的义务、妥善保护出租屋内附物品的义务等。
    二、如何理解法律上对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房屋出资人有下列责任: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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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