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一个月不批怎么办? |
释义 | 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也就是说,不管老板批准与否,员工都可以走人。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到了三十天后,劳动者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管企业是否批准。如果企业以此克扣劳动者的薪资或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直接申请仲裁,让他们赔偿因未及时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劳动者的损失,比如,因未及时给劳动者出具离职手续导致劳动者无法找工作,期间的损失。 一、员工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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