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减刑程序如下: 1、有关人民法院提出适用减刑罪犯的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决定减刑; 3、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 4、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5、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