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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
    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条规定: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什么呢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
    这种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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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