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协助其生产、买卖、运输,视为制造毒品罪共犯。情节轻微处罚金,较重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严重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特别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罚款,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者,将被视为制造毒品罪的共犯。情节较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单位犯罪,则将被判处罚金,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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