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投标人通过投标资料造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要受到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处罚,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会按照单位罚款数额的5%-10%进行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3年内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伤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