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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应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地产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2、买房时,只有婚前一方出资购买,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按个人财产分割;
    3、如果购买的房屋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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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