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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时候,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释义
    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婚前购房且一方未有任何贡献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而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如何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两种常见情况:
    1、婚前购房,一方未有任何贡献
    如果在婚前购房时,其中一方全款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然而,如果另一方在房屋增值期间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分割时可能会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官裁定。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增值部分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如果房屋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增值部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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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