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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
释义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婚前购房,一方全款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需分割。但如另一方有贡献,需根据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可协商分割,否则由法院裁定。
    法律分析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两种常见情况:
    1、婚前购房,一方未有任何贡献
    购房时,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落在出资方名下,此房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为房屋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结合贡献比进行补偿,实际情况需看法官裁定。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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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