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缓刑 和 有期徒刑 有着本质的区别,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 我国 刑法 规定的 刑罚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 管制 、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有: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缓刑只有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施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缓刑是给予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考验期 间如果没有发现有遗漏犯罪或新的犯罪并且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的规定,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