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 |
释义 | 缓刑期间的主旨概括:缓刑期间不一定需要坐牢,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和行为,判缓刑是否需要坐牢。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违法情况,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不会坐牢。但如果在缓刑期间犯新罪、违反禁止令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缓刑将被撤销并执行原判刑罚,会坐牢。缓刑不属于刑罚,而是一种根据犯罪分子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宣告缓刑需满足条件,缓刑期间需遵守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 1、缓刑期间不一定需要坐牢,判了缓刑是否还要坐牢,似下三种情况: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违法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罪的,决定执行新的刑罚,会坐牢;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会坐牢。 2、缓刑的考验及其后果: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撤销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开予以宣告。 (2)存在缓刑撤销情彩,会坐牢: 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1、缓刑不属于刑罚。 而是一种根据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主刑、附加刑,而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执行缓刑,被宣告执行缓刑之后,犯罪分子必须要遵守现行法的规定,如果实施了违法规定的行为,那么可能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执行原来的处罚。至于缓刑考验期间有多久,需要法院确定,如果法院已经判刑,那么在判决书上会注明考验期间。 结语 根据规定,缓刑期间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具体情况。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违法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会坐牢。然而,如果在缓刑期间犯新罪或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将会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是一种根据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而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不属于刑罚本身。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面临缓刑撤销和原判刑罚执行的后果。缓刑考验期限的具体长度由法院确定并在判决书上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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