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责方 |
释义 |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机构或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涵盖了为盲聋哑人、精神病人等提供辩护的法律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可能面临重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分析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主体是政府,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拓展延伸 法律援助责任主体的界定与职责分工 在确定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责方时,需要对法律援助责任主体进行界定与职责分工。法律援助责任主体通常包括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政府机构在法律援助政策制定、资金拨付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则承担着协调、监督和评估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在界定责任主体时,需要考虑其专业能力、资源投入和公正性等因素。同时,职责分工也需明确,确保各责任主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结语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合法律所组织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盲、聋、哑人以及精神病人等无法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同时,对于可能面临重刑的个案,也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辩护。在确定法律援助责任主体时,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各司其职,共同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公正、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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