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前有离婚的想法,但是丈夫贷款的问题让我们的结婚证件受到影响,该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分配。夫妻中一人以个人名义买房,房屋按揭贷款应共同承担。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偿还,也可转贷。这很可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 1、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的财产和债务应一起分配。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如果夫妻中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按揭贷款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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