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依法前往管辖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向他人或者组织请求救助; 3、报警处理; 4、遭遇家庭暴力人身保护的其他措施。 一、家暴离婚是否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暴离婚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具体要求; 3、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的危险。 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记录。 二、提离婚被家暴该怎么办 提离婚被家暴的,可以向加害人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或者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施暴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送达给谁 法律规定,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不便申请的,可以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反家暴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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