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基本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含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县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二)申办手续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按不同情形一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材料(限随迁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 (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3)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 (4)在济无住房声明及承诺(限落单位、区县人才、社区集体户)。 法律依据:《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项,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