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未继承父母遗产的,债务由遗产管理人从父母遗产中偿还,子女无需偿还。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的职责,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