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他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诽谤他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前言 昨日,一则“法院认定小慧君虚构性骚扰”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近年来女性被性骚扰的事件一经爆出必能引来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一些人因此便把女性被性骚扰变成“流量密码”来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然而这一做法却暗藏着很多法律风险,下面我们就借助小慧君的事件详细讲一讲。 事件介绍 01 小慧君,曾经是一名拥有1300多万粉丝的知名动漫博主,她因想与公司解约,而于2020年底发视频哭诉老板孙某对其性骚扰,并强迫她签订了含有霸王条款的合作协议,还出示了抑郁症诊断书。 同一公司的网红巧乐兹夫妇等多人也转发了小慧君的视频对其进行声援。 孙某因此声名狼藉,公司也因名誉受损而倒闭,于是孙某以所在赤度传媒公司的名义将小慧君等人诉至法院,要求小慧君: 1.在抖音、微博、快手、TikTok、小红书、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等网络平台上公开向赤度公司赔礼道歉、澄清事实; 2.赔偿损失; 3.支付律师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小慧君系虚构赤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性骚扰的事实,用舆论施压赤度公司,以实现“低成本”解约的目的。 2022年6月26日,一审法院判决: 一、小慧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个人抖音、微博、快手、TikTok、小红书、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等网络平台公开向赤度公司赔礼道歉、澄清事实,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连续置顶预留三个月,否则法院将在一家全国性网站上公布,所产生的费用由小慧君承担; 二、小慧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赤度公司支付赔偿款;三、小慧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赤度公司支付律师费。 一审判决后,小慧君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30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一事件历时两年有余,终于迎来尾声。 法律分析 02 NO.01 从民事角度分析: 1.问:公司也享有名誉权? 答:是的,不仅我们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作为法人的公司也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2.问:小慧君为何侵犯了赤度公司的名誉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小慧君在网络平台发布被老板孙某性骚扰的视频进行广泛宣传时标注了“秦皇岛赤度娱乐”“赤度娱乐”的标签,她虚构的这一事实使社会公众在声望方面对赤度公司的社会评价降低,使公司声名狼藉,因此侵犯了赤度公司的名誉权。 3.问: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让对方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问: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本案一审判决的第一项可体现此内容。 法律分析 03 NO.02 从刑事角度分析: 1 . 问:小慧君的行为是否涉嫌诽谤罪? 答:有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何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损害他们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们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何为“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着重强调 诽谤罪案件具有特殊性,除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除外,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诽谤罪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到法院告诉才处理。 律师评析 04 案例分析 01 本案中,小慧君在网络上发布了捏造老板孙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已损害了孙某、赤度公司的名誉,且作为千万级博主,其发布视频的播放量及转发量势必会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如孙某提起告诉,小慧君的行为很大程度会涉嫌诽谤罪。 但小慧君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张法院裁定图片,内容显示“本院认为,上诉人孙某的控诉不符合刑事自诉的立案条件,原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孙某的上诉理由,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裁定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由此,可初步推断孙某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过关于小慧君构成诽谤罪的告诉,但由于证据不足导致无法立案。因此,想要较为准确的判断本案是否能构成诽谤罪,还需看现有证据。 案外思考 02 小慧君事件让网友陷入了“狼来了”的思维困境,消耗了大众的信任和同情,该事件毁掉的不仅是赤度传媒,而是每一个真正受到侵害女性的求助之路,未来倘若再次遇到类似的求助,还会有多少人愿意相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陈律师提醒大家,在网络上发言也需谨言慎行,请把网络上的发言权留给真正需要的人群。 END 温馨提示 您的支持和鼓励是我最大的动力。如果你觉得文章还不错,喜欢就请关注我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