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可以赔偿,赔偿最高为合同价款的5%,但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的数额标准双方可以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根据延期交付的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