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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重复缴费年限?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医保重复缴费的情况应当由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多余的费用,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退回多余费用的年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因重复缴费而多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因重复缴费多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八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的结果和理由。
    因此,在医保重复缴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回多余的费用,但退回的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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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8: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