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 毁弃电报罪" |
释义 | 毁弃电报罪的立案标准: 1、毁弃电报的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毁弃电报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因其毁弃电报的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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