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诉讼费计算如何规定 |
释义 |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的规定及注意事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根据金额不同而异,包括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和执行申请费。原告需预交费用,判决后双方按份额分担。财产保全费根据金额的不同比例缴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评估机构需从法院认定的名单中选择。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责,和解协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决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以规避风险。 法律分析 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离婚诉讼费有很多种,不同的离婚案件中,根据涉案的金额不同,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也不同。 关于法院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来缴纳。总的来说是由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根据双方各自的份额分别承担。 关于财产保全费,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关于财产评估费,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的挑选,须在法院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关于法院执行申请费,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付费方。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金额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处理不当可能会面临巨大诉讼费的风险,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结语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诉讼费根据涉案金额的不同而异。法院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原告需预交费用,双方根据判决结果分别承担。财产保全费用根据财产数额的不同而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财产评估费需在法院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法院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若和解协议达成,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处理离婚案件时,务必考虑财产分割金额、取证方法和执行可能性,建议聘请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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