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怎么才能生效 |
释义 | 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如果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合法,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 一、民法中对遗嘱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遗嘱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并不是所有的脑梗病人精神意识都是不清醒的,当事人也可能在病发前就订立好了遗嘱,或者让他人代写遗嘱。整体而言,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因为立遗嘱人是脑梗病人就绝对是无效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二、房产遗嘱没公证有效吗 房产遗嘱没公证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必须经过的程序,只要所立的遗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都是有效的。立遗嘱人也可以随时撤回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的。遗嘱人立遗嘱后,只要是遗嘱人实施了与所立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都将视为立遗嘱人已对所立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并且数份遗嘱内容存在互相抵触的,则以立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财产的债权是否可以立遗嘱 财产的债权不可以立遗嘱,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要件如下: 1、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3、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4、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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